【稻香亭志】

 
        余居乡间二十余载,舌耕以糊口,然事常与愿违。平时无甚作乐,唯读书习字消日。偶有邻舍呼之入席,浊酒一觞即已尽兴。所求无大,饮居而已!
所居之宅,为数十年老屋,后傍之青山,杂树丛生,古松稀落;屋前小溪清澈南淌,水禽嬉戏;宅边农田阡陌,葡萄架底鱼虾追逐。夕阳斜照,入舍鸡羊,告人夜以将至矣!炊烟四起,煮园中蔬、品清明茶,邀舍翁摇蒲扇于长廊,谈今论古。余读书小簃廊头置,窗外可望青山晨雾,近可察田鱼能烹食否?
乡间六七月,稻花香飘,时袭入室内,怡人心田;夜静蛙声入耳,凉风不期而至,甚合挥毫遣志,恐此亦人生一快事也。八九月,早稻已获,晒干舂制新米,香味扑鼻,捉肥鱼烹饪佳肴,邀邻舍同享,尽欢而散。入得室中夜课,稻花香气、新米鲜味自绕之左右,不亦快哉!故颜小簃之额曰:“稻香亭”,亭簃虽小,愿亭长能平安延年足矣!

 

金书

      不是经书,而是金书。金子很好,书也很好!有时候金子比书好,有时候金子又不如书好,这想起来有些好笑,但确实又是这样的。
     荷包经常是空的,连灰尘都没有,好像我穿的裤子是特意为我做的,买来没穿几天,兜儿个个通底。没装什么,也没什么东西可装,也就干脆没有补过,不过也有好处,夏天通风还挺凉爽呢,苦就苦在冬天啦!如果兜里有一块金子,哪怕是一张软刍刍的纸币,手揣在兜里感受着铜臭的气息,心里确实塌实得多,走起路来也就倍加精神。不过,这种感觉很少,久之也就习惯了,本来就是这样嘛,又去奢望什么呢。
     金子是很重要的,书给人的感觉也不错噢。金子匮乏,我常流窜于旧书摊,以至连旧书摊的一些老板都认识我这个臭老九。别小看那些旧书摊老板,他们是懂书的噢,要不然“块钱一本”的书为什么一直没销?他们知道我需要什么书,喜欢哪一类。有一次关于一本尼采的书,他要五元,我还价二元,“尼采咧师傅!”“尼采是什么人?”“尼采是什么人,你都不知道?反正很出名的。”他们懂书,所以他们卖给我的书,价钱都很贵。
    “×年×月×日于地摊以×金购之”,这是我在书本首页上常题的文字,尾措之以“稻香亭充橱”或“稻香亭藏书”,都是分等级、别种类的。我常以“金”作为我买书价钱的单位,以前也曾想用“吊”,或直接写作“元”,但后来都记之以“金”。我常这样写,有“金=书”的感觉,大概爱书者情不过如此吧!
金子很好,书也很好!有金子时,尽金子之乐;没金子时,抚长卷亦足以自娱。人生何求,一“足”字可矣!?

我的破皮鞋

    听人说一条牛仔裤一直穿到烂不用洗,很羡慕,也很质疑。读师范时我们同学一帮花五元钱各买了一条,果然不用洗,七天就完蛋了。现在听美术系同学又有新论,牛仔裤脏了画画时顺便涂它几笔,如果皮鞋是这样就好了。
     曾对一位女生说,当下雨时,才记起我也有一把伞的,当然也发现皮鞋是漏水的。那天下雨,我练半天瓦泥,无奈买来瞬时胶水,没粘上,或许是买了歪货,压根是我皮鞋老化无法粘上罢了。一位女生建议我甩了,我穿什么,打赤脚?依然如故穿着那双破鞋。皮鞋破得有些厉害,有一只已经成了羊嘴巴。奶奶说过鞋子同穿不同烂,是的,另一只口子只可插手指而已。穿着破皮鞋,来回于上学和回窝的路上!破皮鞋,女生是不大乐意与我同行的,或许这就是我常行迹匆匆的理由吧。?
     一只羊嘴和一只手指洞的皮鞋,如果丢在某次抽象派作品展上,或许可称一件艺术作品呢,说不定还获大奖的。艺术贵在自然嘛!皮鞋是穿破的,不是刀割,应该取名叫“足迹”或“羊嘴巴”什么的。我曾见过一些标名抽象派、现代派的作品展,就有这类作品,很遗憾!他们用新鱼网,是新的。然而这毕竟不是搞什么展览,而是穿在脚上的破皮鞋。
     逛纸张店或旧书摊,我常忘记我脚上穿的是破皮鞋――羊嘴巴和手指洞。但又从没碰到有某个老板把价钱压得低一些,还时常被坑价,我简直很气。书店门口的收银员也都认识了羊嘴巴和手指洞,不过她们常待我以笑――冷笑、鄙笑,因为我很少买她们的书,又常把她们的书翻得老旧。羊嘴巴和手指洞――你们该进艺术馆了!
     皮鞋呀皮鞋,你何时待我好一点呢……